转天,她在自己的床上睡醒,慵懒的伸了伸懒腰,一副很可爱的样子,甚至还砸吧砸吧小嘴,做了几个收腹的运动,看了看寝室里有人没,发现室友都在,有的在化妆,有的在吃东西,她撇撇嘴,一群土老帽!
呵!每天讨论的都是什么垃圾东西,大学是给你们学习的么?那是给你们找到自己饭票……不,是未来的,这时候每天追那些可笑的电视剧,综艺有什么用。
什么她们最喜欢含蕴,觉得含蕴有实力第一,另一个立刻反驳,说老艺术家的那队实力最强,你哎呦不错天王再强也就一个含蕴,还能打过所有人么。
第三个室友马上说她最喜欢秦鹤,是鹤迷,她觉得秦鹤那队最有实力,以为秦鹤,她能创作歌曲,而且,她那些火的歌曲,都能够给队员们授权翻唱啊,等唱到高,朝的地方,秦鹤拿着麦克风一出场,好家伙,场面肯定很燃!
大家讨论的热烈。
金莲却兴趣寥寥,综艺什么的,都是哄傻子看的,人家拍的再好,能怎么的?能吃还是能喝,能给你带来什么呢!
还是搞对象有意思,哄的对方开心,就什么都送。
处对象这几个月,对方已经送了金项链,金戒指,手机,笔记本电脑,各种所谓的牌子的衣服,唔,林梓鑫好忽悠,说母亲缺个手机,对方隔天就买了一部3999的最新款手机。
嘻嘻。
这才是大学的意义,处对象就得找这样的男人。
这已经是她在大学里物色一年多,能找到的,最有钱的了,至少他手里是有钱,而且舍得花,三头五百的,根本不眨眼,三千五千也是不犹豫。
不过,马上她脑子里就浮现出一个身影。
高大,帅气,威猛,有型……
还开劳斯莱斯!
昨晚她回来查那款车的价格。
苍了天了!
一个大学生,开六七百万,甚至小一千万的车?
呜呜,我要追到他!
至于林梓鑫!
他算个瘠薄!
每次三两分钟,自己害得假装到了。
呵!
不过,要想追到楚闲,还是要……下功夫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