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他们现在,降低速度缓缓行军,尽可能的在路上拖延一点时间,把十天的路程变成十五天。
这样等他们抵达口温城,情况会如何?
大概率是口温城已经易主,附近几百里都并入到了大明的疆域领土……
到了那个时候,这其中的深意可就不一样了。
帮助守城,和夺回旧土,那个含金量高?
而且刚经历一场大战,明军肯定人困马乏,口温城也是受损严重。
儿他们手中有三万两千大军,随军有八门火炮,大量的攻城器械,重新攻下一座口温城,绞杀入侵的明军。
应当不难吧?
功劳不仅翻倍的涨,口温还能落到他们的手里。
而且就算情况很糟,和他们想的完全不同,明军势大,不是他们所能应对的。
他们这样缓慢行军,不正好错过了正面交锋,保存了实力吗?
找着机会直接回去就是了。
稳赚不赔啊!
如果换成是你,你会怎么选?
反正巴特尔是选第二个。
有大块香喷喷的肉吃,谁会想着去啃没几条肉丝的骨头,喝连个油腥都没有的汤水?
一拍即合。
两人达成共识,刻意的将行军速度压低,一路慢悠悠的朝着口温城赶。
甚至在天气不好的时候,还会在一个地方多留上一天。
两人麾下的士卒也乐得如此。
毕竟能闲着谁也不想忙,不想顶风冒雪的挨冻。
“来,干!”
吉日嘎和巴特尔各持一个银杯,举杯相互一碰,笑着一口饮下杯中酒。
不是草原的马奶酒,而是大明北方酿造的烈酒。
还有个广为流传的名字叫烧刀子。
炙热辛辣的酒液,顺着喉咙直抵尾椎骨,宛如一条火线一般,瞬间便整个身子都暖和了起来。
“这酒够劲!比马奶酒强!”
巴特尔把银杯拍在桌子上,拿起酒坛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而后又给一口闷了。
看着巴特尔这模样,吉日嘎忍不住的发笑。
虽然他是真心和巴特尔相交。
可有时候,真的会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