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差不多,一路赶来我还真的饿了,那咱们吃吧!”
听到江逸只是邀请自己一起吃饭,程清月喜笑颜开,她得意地看了程咬金一眼,随后便拉着江逸坐下,跟他一起吃了起来。
看着江逸和程清月旁若无人地吃起了饭,程咬金的脸色很不好看,他感觉自家的小棉袄漏风了,明明程清月是他的女儿,他们俩都姓程,可现在他倒是成了外人一般。
“臭小子,我问你,你当真失忆了?”
程咬金越想越气,索性也不走了,直接抢了江逸手里的鸡腿,随后一边啃着鸡腿,一边询问起来。
“自然是真的,我干嘛拿这事开玩笑?”
“那你怎么还知道吃饭?”
“我是失忆了,又不是傻了!”
听到程咬金的问题,江逸真想一巴掌呼死他,这家伙懂不懂失忆两个字怎么写啊?
“这倒也是,但你既然失忆了,又是怎么认出清月和老夫的?”
“察言观色,合理推敲。”
“还挺有眼力见,只是我发现你小子怎么越长越白净,细皮嫩肉的,难道被雷劈还有这个效果?”
“伯父也想试试?那可以在雷雨天气拿根铁棒指天叫骂,兴许可以让你的皮肤变得白嫩一些!”
“混账小子,你是觉得我活的太久了?想让我学西府赵王,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听到江逸的提议,程咬金当即睁大眼睛狠狠地瞪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