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七国之乱平定后,内部宗室的力量大减,虽说再也威胁不到朝廷了,但他们仍然有着很强大的自主权。
这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官员任命权。
刘邦建立这些诸侯国时,为了让他们和朝廷深度绑定,刘邦便把诸侯国内官员的任命权下放给了诸侯王。
诸侯国内除了丞相、御史大夫这样的官员,诸侯王都可以自己任免的。
诸侯王自己任免,提拔的肯定都是自己的亲信,他们绝对是忠于诸侯王自己的。
但这许多官员吃的是朝廷发放的俸禄,等于说他们吃着朝廷的钱,还效忠着诸侯王,朝廷这不是亏大发了吗?
对于地方诸侯王的官员任命上面,刘启有两个改革方案。
一是将地方上的官员任命权收归中央,他们的俸禄由中央统一发放,地方诸侯王不再牵扯这方面的具体事宜。
二是将封国内官员任命的权力放归诸侯王自己,这些官员的俸禄也由他们自己发放,朝廷不再插手。
这两种改革方式各有好处,但刘启更倾向于第二种。
要选择了第一种,现在就得由朝廷出钱给这些官员发放俸禄,这是实打实的眼前利益,刘启并不想出这笔钱。
但苏云作为现代人,自然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这第一种虽然现在要出一部分钱,但是将地方官员任命的权力收归了中央,这可是一个长久的利益,有利于国家强化中央集权,自然是朝廷的不二选择。
经苏云劝说后,刘启也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还是决定按照第一种方式改革,强化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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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任命的权力是一件长久的事情,当今削弱诸侯王权力最需要直面的,还应该是诸侯王手中的军权。
他们的王府中仍然有着很多的私兵,对地方的控制权非常大,这远远脱离了皇帝的掌控,皇帝自然不愿意。
刘启下诏,对地方上的诸侯国所拥有私兵的数量进行限制,按照诸侯国面积的大小对私兵进行了规定,削弱了他们的兵权。
削弱他们的军事实力后,刘启又盯上了他们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