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大学第一学期带着爸爸给的六百元,存在学校门口的银行,随用随取,这些钱足够支付我一学期的全部费用,交过书本费,不但能吃好,买几本小书,我还买过一本教师节打折的27元的《辞海》,也能时不时在四川北路买件价廉物美的衣服,把自己扮美一下,放假回家时还能大包小包地给全家老小买些上海货表表心意。假期回去我对爸爸说班上其他几个南方的农村男生都申请助学贷款了,我也要申请贷款,减轻家里的负担。爸爸说不需要我贷款,家里可以承受,何况我是个姑娘,他不想让我背上负担。我坚持说我是北方偏远农村的,家里孩子又多,没比南方同学家里条件更好,我为啥不贷款?爸爸经不住我坚持,就去村里开了证明。后来的每个月我都会在学校信用社拿到三十元的助学贷款,到毕业前其实也就总共一千零二十元。爸爸来信说贷款不还清就拿不到毕业证,他和妈妈心里感觉很不好,他们攒够了一千元,让我把贷款还了,轻轻松松毕业。我没有同意,我一定要用自己的收入来还这笔贷款,不然还有什么意义呢?爸爸拗不过我,最后用这笔钱让二姐陪着妈妈在我毕业前的春天来上海,看看我的学校,也开开眼界。
89年后大学生的毕业分配好像一下子变得有些困难了,再不是可以随便自主选择工作的天之骄子,但总归还有来学校要人的单位,所以我也不是很担心。自己学的怎么也是名牌大学的热门专业呀,整个西北地区、我在的省就招了我这一个学生,我还愁找不到工作吗?
连我妈这个农村妇女都知道啊。河南梆子里常香玉怎么唱的来着“谁说女子不如男?”可是我毕业时一些单位来招人就一个条件——“男性”,这要搁在有些国家,都可以打个性别歧视的官司了。教过我们经济法的老师是刚从北大毕业的研究生,非常清高的才子,他对我们放言“如果你们学了四年法律后,毕业时还没学会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我劝你们趁早改行别干法律了。”我可不指望拿我那点可怜的“国际经济法”去和谁打官司争权益,为找工作打个“民告官”的官司,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