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是临时拟定的,打死周洋他也不可能相信。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其中的合作环节的利弊,他相信这两个人肯定是有商讨的。
那么也就是说自己存在的一个不可忽略的环节,只有这样他们两个人才会跟自己合作,也就是说自己有这个价值。
如果一个人是可有可无的,那么别人凭什么将巨大的利益分离一份?
所以这里面就有一个很关键的点,那就是经营这个矿脉和销售渠道。
而这两点,草案里面也明确的有提到各自的职责,这个女人负责找关系,也就是打通运输渠道的事情。
麦克尔主要进行武力支持,不仅仅是针对这一次剿灭朴昌的事,以后矿脉那边的安全他也要提供支持。
不过以后的这种支持仅限于武器装备这一块。
那么周洋这边主要负责开采,运输,自己防守和销售。
那么问题来了,这里就存在一个三个人出力大小的问题。
不管是明月真还是麦克尔,几乎都是一次性的付出,因为只要前期拿下这个山寨,干掉朴昌,那么后面的事情几乎都不是很关键了。
而拿下来之后,所有的环节几乎都要指望周洋一个人来操作,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所以,这样一来,周洋所需要的付出也就是最多的。
可问题是,这份协议讲的是公平分配,也就是说矿脉所诞生出来的利润,是需要三家平分的。
周洋怎么可能同意这样的要求?
他们一起将这个山寨给打下来,那么自己还要安排人去经营,去守护,多了不敢说一两千人是要养活着。
那么这一两千人的工资谁来出?
人员有损伤了,这个补贴谁来给?
要知道做生意最重要的不是货源,而是渠道,最起码针对翡翠原石这一块,渠道才是最关键的。
你没有销售渠道,你翡翠原石就算运到华夏也没有用,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国旗。
甚至你可能根本就没办法运的过去,所以三个人公平分配的方法,绝对不可能!
“麦克尔先生,明老板,这个合作内容我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