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还要干苦力,哪怕原主面黄肌瘦,长相也在十八岁的时候长开了。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原主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而这时的沈宝珠也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她看上了来狗探头大队下乡的知青徐伟明。
她怕原主的长相会勾引徐伟明的心,就和家里商量把原主嫁的远远的,卖个好价钱。
巧了,刚好赶上李大宝夭折。
虽然这个年代不允许封建迷信,但也避免不了村子里有些人偷偷摸摸的做这些事情。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沈家就把沈清灵卖给了李大宝家。
反正到时候往棺材里一放,往地底下一埋,谁也不知道里面埋的什么人。
说起来,就是原主远嫁了。
而沈宝珠在原主离开家的时候,从她脖子上抢走了那枚从小就挂在原主脖子上的银戒指。
后来改革开放,原主的亲生父母找到了老沈家。
而沈宝珠也凭着这枚银戒指顶替了原主的身份认了亲。
又在一次意外受伤后,银戒指沾染了她的血,沈宝珠成功开启了戒指空间。
靠着空间内数不尽的金银珠宝,和徐伟明一起创业,再加上原主亲生家庭的帮助,沈宝珠和徐伟明一跃成为了当地首富。
沈宝珠也从此过上了首富太太的幸福生活。
回忆完原书内容,沈清灵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造孽啊!”
她堂堂一个二十二世纪的全球全能王冠军,只是参加完最后一项比赛,回家睡了一觉。
怎么就穿到了给女主送金手指的小可怜炮灰身上了?
关键是这个原主也让沈清灵挺无语的。
说起来她也算是高学历人士了,这些年又偷着和牛棚里的那些人学了不少本事。
怎么就吃不出那饭菜里被下了药呢?
更何况,这么多年,沈家都不给她一口饱饭吃,李家上门提亲,就允许她上桌吃饭了。
这本身就不合理,她自己就不警醒一下吗?
唉!或许这就是剧情的强大之处吧。
“吱!”
病房的门被从外面推开了。
沈清灵转头看清来人长相时,内心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