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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不一样的,日记这种东西可以成为你以后犯罪以后警察来找你的证据,一般会藏着你的小秘密,是不方便给别人看的,当然你亲人也不行,能守住口的永远只有你自己。
    但是小说这种东西前前提就要打一句话,“本作纯属虚构,与现实毫无关联。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果然作者就应该老老实实去写小说,不写这种奇怪的东西呢。不过说起来我写小说的功底也差的要命呢,毕竟作者是写应试作文出来的,专业实际上不太对口。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别人把我写到他小说里,然后我变成了大反派,专门作恶,然后呢对面那个无良作者说我烧杀强掠,强抢民女,无恶不作……好吧,我也会生气的。
    所以呢我就从中领悟到,像我们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懂得谦虚,说要说好的,要夸那么是夸别人,要骂那么一定是骂自己。要把自己的地位给放低一点。这样读者更好接受。
    曾经在梦里,阿疯遇到了一个四处流浪的人:
    阿疯问,“你怎么回事呀?没有家吗?”
    流浪汉于是说道。“因为我把家人的事告诉了别人,所以说被赶出去了。”
    阿病又问,“那你为什么不找个地方定居呢?”
    流浪汉:“因为我把那整个城市的故事告诉了别人。所以说我不能待在那了。”
    ……这是个可悲又有韵味的无聊故事呢。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作者,闭好自己的嘴,自己都议论不明白,更何况是别人呢。
    所以我就认为我的另一部作品写的非常好。就是那部《阿疯正传》,因为作者完全就没有用脑子在写。
    记住,我们说好不说坏,一条简单语音记录都会被人抱怨。无论里面内容是什么,无论你是不是已经把那句话去掉敏感部分,完全按照另一种形式表达出了同样的意思……反正只要是你写了,那么就是你的问题。
    可能这种东西也是需要版权的。不要向别人透露自己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因为这样会让自己毫无底线。更不要向别人透露别人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因为这样会显得自己傻不拉圾。
    其实我还是想在这部作品里加入更多实际上的生活方式的,不过看来只要不是往好的一方面说,那都是没有意义的事,是没必要写上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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