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去的时候还特意看了一眼,阿月在里面试婚纱,卓叔坐在婚纱店试衣间旁边喝茶。
外面没有什么异样,阿豹和判官在马路旁边抽烟。
只是之前我岳父指派的那些便衣探员和差人却是不见踪影,半小时前,他们还在这条街紧密巡逻。
我看了看手表,十点半,是宵夜时间,这也就难怪,于是便放下了心来打开车门上车。
(六十年代差人巡街分上半夜和下半夜,中途晚上十点半有半小时宵夜时间,通常那些老油条差人吃完宵夜就回家了,只有刚入职的新警,才会上到天明整个钟。)
我坐上车,刚扭动钥匙准备挪车的那一刹那,手刚摸在方向盘上,就感觉到一阵头皮发麻,眼皮狂跳!
不对劲!
我六十年的战斗经验,可以告诉在座的诸位,人最敏感的部位,不是大脑,第一个感觉到危险来临的,不是眼,也不是脑,而是,皮肤!
那种汗毛竖立的感觉一来,就知道大事不妙,随即大脑才做出惯性反应,不知道多少次被人背后出刀,刀未到,汗毛先竖起!
随即,我身后传来“啪”的一声!
一束强烈的远光灯随即打了过来!
强到发白的灯光,使得我遮住了眼,我当时就知道不好了!
果不其然,身后一阵呼啸声,一辆大货车,对着我的车就撞了过来!
我一把拉开了车门,一个鱼跃准备跳车窜出!
殊不知那大货车以雷厉风行之势,直接撞了上来!
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拉开车门那一刹那,整个身体已经窜出,但是那货车同时也撞到!
把我整辆车撞到稀巴烂,而我则是拉着断了的半截车门,险躲过一劫,却是被那强大的惯性撞到飞起,带着半截车门抓在手上,在地上滑行了要有七八米!
我在地上不知道翻滚了多少圈,那双手和膝盖都磨破了皮,全身一阵剧痛!
一时间摔在地上,半天没爬的起来!
再看那大货车的后仓门打开,下来了一帮老福仔,拿着水喉通,砍刀,对着我就冲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