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做的事情极端,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如果他们站在我这个角度的话,未必比我做的更仁慈,其实我觉得我自己并没有做的太极端,我又没有把他杀了,当时就因为我挡了周时韫的路,他都可以直接把我杀了,而我现在只是让他和沈娇离婚罢了,相比较周时韫来说我做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于温和了。
如果真的极端的话,那我就应该把周时韫杀了,把沈娇杀了吧,跟我有关的所有人都给杀了。
事实证明,即使是杀了人不也可以活的好好的吗?
周时韫杀了我,那个尸体埋在地里面,甚至过了三年才被发现,而直到现在也没有查出什么线索来。
我不认为一具尸体放在地里,直到三年才会被人挖出来,不就是因为那具尸体,是在沈家的地盘之上吗?
我不信这其中没有猫腻,就是因为那个地方是沈家的地盘,所以周时韫才可以放心大胆的将尸体抛在那个地方,而他也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将这件事情掩盖起来。
那我呢,他们每个人都过得如此幸福,那我之前承受的痛苦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