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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确实在乡下结婚了,也确实在乡下离婚了,回城也的的确确是孤身一人。但那又怎么了?这能说明什么?因为是一个人,所以就是抛夫弃子了吗?有没有可能她是被迫离开的呢?我们可以回忆一下她来罐头厂门口时的情景。
    我们现在在开会给一个人下定义,如果我们解决的不好,是不是也在变相的在给一个人泼脏水?我们不能通过一个事情的结果去反推这个事情的过程和起因,那样太随便了。
    就像当我们面对一个杀人凶手的时候,只是因为他杀了一个人,就认为他穷凶极恶,十恶不赦吗?他为什么杀人?他发生了什么事情才选择杀人?是受到了太久的压迫?还是防卫过当?还是不小心误伤?我们连这些都不知道,就单单的认为他是一个坏人吗?
    现在是新时代,是讲究男女平等的时代,是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既然是男女平等,那就没有什么休妻一说,现在叫离婚。
    如果两个人感情不和,过不下去,可以离婚;
    如果一方家暴,导致生活过得非常痛苦,可以离婚;
    如果一个人想要孩子,而另一个人不孕不育,也是可以离婚;
    如果两个人关系原本很好,但是因为婆媳问题,或者是双方家庭的矛盾问题,实在没有办法再继续维持了,还是可以离婚。
    我说的都对吧!
    那么离婚之后,就面临着下一个问题,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如果女方想要,男方不想给呢?是一方面吧!
    如果女方想要,但是女方没有抚养的能力呢?又是另一方面吧!
    如果这个孩子被家里老人养废了,或者是听别人的话,和自己的母亲站在了对立面,还是一个方面吧!
    所以,抛夫弃子的结论怎么得到的?下乡去采访了?还是火眼金睛远隔十万八千里看到了?如果都没有,那这种妄言揣测,不是造谣又是什么?
    成燕子同志成功入职,和我以及程副厂长就有问题了?哪里看到的?我作为当事人怎么不知道?
    自证清白……我说了所有人就会信吗?不会觉得有人包庇我吗?不会觉得我买通保卫科吗?这样看来,我觉得公安同志最为公正,所以还请各位一起配合调查,也通过这次的事情,肃清一下咱们厂的内部队伍,让这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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