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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我开口道:“你那个爱‘告老师’的小弟,被天涯给打成植物人了!”
    李扬不是傻子。我眼里的他,好像浑身上下都长满了“心眼子”。
    果然,大帝的话音刚落,他瞬间便明白了我俩的意思。
    哈哈大笑道:“不管怎么说,王群这帮人嚣张了这么久,这次算是栽在你俩手上了。”
    我连忙摆手道:“不不不,不是栽在我俩手上。牛逼可不敢乱吹,还是要感谢警察!”
    “对!”李扬提起了酒杯,提议道:“咱们还是敬警察一杯吧!”
    “敬警察!”
    随着“王头”的“退出江湖”,“黎明帮”江河日下。
    但收拢他们“残部”的,却不是我与大帝。而是这个“帮派”曾经力挺的赵阳。
    确切的说,给奄奄一息的“黎明帮”以最后的致命一击的,其实是赵阳的一句讽刺:“你们跟着王群混,能混出个啥来?难道还想把那个破五金商店,开城全市连锁不成?”
    当我听到这句话时,立刻便生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可以重生的话,我一定会在“黎明帮”的五金商店刚开业的时候,找到王群,对他发出诚挚地邀请:“以后跟我混!条件是我将给你提供源源不断的客户。助你把五金商店,开成‘全市连锁’!”
    或许,他们真有过这个想法。
    只是,他们并没有这个资源。
    但是,我有。
    因为我的妈妈,是当时全市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采买部主管。
    我很有商业天赋,也很会利用资源。
    可惜,至今我也没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商人。
    因为我的全部精力,全都花在了弥补童年“缺失”的过程里。
    在那顿有诸多“前辈”现身说法的“和解宴”中,我虽没能幡然悔悟,从此走向人间正道。倒也确实是对“混社会”一事,没了初起时的向往。
    只因我亲眼看到了,在现在的社会,没有靠山与背景,全凭一腔孤勇瞎胡混的结果,不外乎三个:
    一是像王群那样,开一个小店,偶尔欺负欺负无知的孩子们;
    二是像“王头”那样,折戟沉沙,退出江湖,重新做人;
    三是像“大建”那样,案前伏法,锒铛入狱,悔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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