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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完许清嘉的话,司墨珩的嘴角不自觉地有了笑意。
    应该就是许清嘉说的这样没错。
    当情人轻而易举,可是当情侣却并不简单。
    她要是没那么喜欢他,是肯定不会把他当她的男朋友来看待的。
    只能说,她平时表现地太清醒理智了,所以才给了他一种她不爱他的错觉。
    其实在她心里,她超爱他的。
    一想到这里,司墨珩的心情就变得特别好。
    虽然他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时候把他当成她男朋友的,不过既然身份已经发生了转变,那他就得积极适应现在的这个新身份。
    从今往后,她,时苒,就是他的女朋友了,而且她还是他的初恋。
    仔细想想,初恋就得是时苒这样的女孩子才对。
    不施粉黛的样子又清纯又干净,特别惊艳漂亮,美的像白月光。
    吃到好吃的,眼睛就会变得亮晶晶的。
    刚睡醒的时候,特别粘人可爱。
    睡觉的时候要抱着他,一觉睡醒就能看到她那软乎乎的小身子紧紧地贴着他的。
    虽然有时候被他吵醒了会有点起床气,不过她连发脾气的时候都是可爱的。
    有时候脾气不太好,一点就炸,还喜欢跟他对着干。
    不过嘛,总体上来说,她还是很可爱的。
    是一只有点咋咋呼呼的小猫。
    既然现在,她已经变成他的女朋友了,那他对她的方式也得跟以前不一样。
    他现在已经不是高高在上的金主了,他现在只是一个爱她的男朋友。
    身为男朋友,就得学会温柔体贴、细致有耐心。
    她不高兴了,他得哄着。
    她发脾气,他得受着。
    平时还要给她准备小惊喜,哄她开心,把她当小公主来宠。
    虽然跟以前不太一样,不过蛮有意思的。
    如许清嘉所说,谈恋爱是需要两个人一致同意的,既然这样,那就把今天当做他和时苒真正在一起的日子吧。
    司墨珩碰了碰许清嘉的肩膀,问道,“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准备一点东西啊?比如鲜花和钻戒之类的。我还没有给她买过戒指呢。你说谈恋爱的话,戒指应该戴在哪个手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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