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士们选好了队伍并没有着急出发,易小峰让匠人们带着大家做了一批便携的投石机。这种投石机的特点就是简便易携带,首先是机身比较小另外就是可以快速拆装。
这种投石机的投掷距离虽然不像城墙上的那些投石机那么远,但还是要比人手扔的远,另外可以投掷重量大一些的炮弹。
等到队伍整备完毕,易小峰说了一声:“出发吧!”
“遵命!”
众人精神抖擞从封地出发,部落这边调用了两千名勇士,他们在跟南越人的战斗中有多无数次的实战经验,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高手!
易家军这边也调用了两千人,再加上两千名部落勇士,人数方面足足是对方的两倍。这还只是战斗人员,另外还跟着五百人专门负责运输物资,他们不参与打仗。
“侯爷,咱带这么多东西干啥啊,就是一些马匪而已,我直接把他们捏死就得了。”刘二虎在路上好奇地问道。
易小峰微微一笑说道:“我们的战略是以一当十,我们的战术是以十当一。”
“啥……啥意思啊?”刘二虎挠了挠头,一句都没听懂。
不只是他没听懂,大部分人都没听懂。旁边有一个人,先看了看大家的反应,然后才开口说道。
“侯爷的意思是说,咱们在战略上要藐视对方,就跟刘统领想的是一样的随便就能捏死他们。”
听到此人这么解释,刘二虎高兴地笑了起来:“我就说嘛,我一个人就能捏死他们。”
他拍了拍自己的铠甲邦邦直响,有这样的铠甲再加上一身力气,站在那里不动马匪都砍不死他。
可他想了想又觉得不对:“竟然咱们以一当十为啥还去这么多人啊?”
易小峰没有解释,而看了看刚才说话的那个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回爵爷,我叫水墨。”
水墨是水族族长的弟弟,一个长得白白净净的小伙子看上去个子不高还有点瘦。理论上他们水族的人长期居住在部落内,很少有接触外界的机会,没想到他的知识如此渊博。
“水墨你来告诉他,我为何要带这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