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营里一位壮汉正在尝试写自己的名字,可惜写出来的像是鬼画符。
这本不算什么新鲜事,在这个时代识文断句是贵族的事情。
至于军人,则多是大老粗,能有几个认识自己的名字就不错了。
最奇特的是这位战士头顶竟然戴着一朵红艳的大红花!即便在寒冷的天气里也显得异常醒目,显然是一块布精心裁制出来的。
“士兵,戴这东西有失体统!”
一个伍长面色严肃但实际内心赏识地看着他。
此人虎背熊腰目光炯炯,明显是个好苗子。
要是能在自己的手下服役,该多高兴!
“我的媳妇儿说这是我老家渔阳镇从未见过的鲜花,让她给我带上回去了给将军的战盔点缀。”
汉子微笑。
“小子,想将来成为将军戴着镀金的头盔?”
伍长笑着说。
“行啊来我伍报名吧,我看你怎么爬上将军的位置!”
说着又朝文书吩咐。
“李哥把这家伙先借给我们队里使唤一阵吧。
过段时间再还你两个漂亮的草原姑娘。”
文书翻了个白眼,“你要送我匈奴女人?他们的皮肤糙跟你的皮一样,还是直接让去宫女洗浴池当杂工比较好。”
军中的粗俗话再文明的人也得跟着学几句才行。
“十个刀具?”
文书嘲笑道,“你以为这是给你修脚丫的工具?”
伍长大怒:“三个绝对不多了。
还有两把回去让儿子们炫耀。”
汉子听到提到孩子时笑了笑。
如果战役结束得快点说不定还能赶上孩子的出生呢。
双方最后拍板定案。
“姓名?”
伍长问。
“吴广。
来自淮阴,因为我老婆喜欢京都所以迁到这里来的。”
伍长嘴里抱怨名字比他张良的好听,其实暗地欣赏。
离开前仍不忘回头看看新战友,叹一口气。
“三个匈奴弯刀,我真吃亏了。”
几年过去,朱重七每次吹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