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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从酒窖中出来时,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饭菜。
    游轮上发现了很多大米,还有食材。
    米饭的香气逸散在空气中,只是闻着,就让人忍不住流出口水。
    林硕是不太喜欢吃白米饭的,因为太甜了。
    他更喜欢吃粗粮。
    但不得不说,能在现在这种环境下,吃上一口白米饭,是一种很强烈的幸福感。
    船上的米面加起来大概有一吨重,其中大半泡了水。
    白面泡了水后,成了面坨坨,他们不忍心丢掉,太浪费。
    但是泡了海水的面坨坨,连包饺子都不行。
    思来想去,也就只能用来搓面筋了。
    今天就有一盘菜是炒面筋。
    大米泡了水,发胀,经过清洗晒干后,虽然口感差了许多,但至少还能食用。
    众人落座。
    奉国教授看着满满一桌子的饭菜,有感而发地感叹道,“即便是在原来的社会里,想要吃上这样一桌子丰盛的饭菜也是一笔很大的开销啊。
    我们的生活,也算是好起来了。”
    叶梅笑着端上来一盘鹿肉,“教授说的哪里话,原来的社会想吃着一桌子饭菜还吃不到呢,就说这熊肉和鹿肉,还有野兔野鸡蛋,你不去贪,哪里吃得到?”
    奉国教授哈哈笑道,“这么说,我们这些野人,反而比那些有权势的人过得还好了。”
    雷所在国家的国情不同,get不到其中的幽默。
    他是职业猎人,平时可没少吃这些东西。
    众人有说有笑,一桌子菜很快就变成了空盘。
    来到岛上后,众人不仅身体素质变得更好了,饭量也有所增加。
    身体的肌肉含量很高,所以怎么吃也不会胖。
    就连奉国教授,远离了城市的污染和垃圾食品后,身体也变得逐渐年轻起来。
    只有林硕不一样。
    他养了一个月的伤,身体逐渐发福走形,脸已经圆润了不少。
    不过这不影响什么。
    等他的伤养好了,稍微运动一两个月,身体也会恢复了。
    吃饱了饭,开始喝酒。
    花酒倒在被子里,飘起好看的酒花。
    奉国教授是一个喜欢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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