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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中旬,日头毒辣,热浪翻滚,闷热的天气能把人给热晕了。
    苏窈刚从河里打了两桶水,就汗湿了背。她抹了一把汗水才挑起担子,摇摇晃晃地挑着水往二里地的一处破落小院而去。
    小院有比人还高的夯土墙,一进去,收掇得还算是有条有理。在围墙边上有一小块菜地,就种了两株番茄和两株茄子,一栏豆角,以及挨着墙的一大棵灯笼椒。
    院子里就两间夯土屋子,一个跟个卫生间大小的厨房,一个则是住人的。
    厕所在外头,是吓人的公用旱厕。
    而剩下的一间屋子,就是住人的。
    苏窈把水倒进厨房的水缸里,才拿蒲扇扇了一会风,就听见屋子里传出小孩有气无力的啼哭声。
    苏窈苦着一张脸放下蒲扇,快步走进了屋子。
    屋里闷热昏暗,年代感十足。墙壁的缝隙,还有年代久远的屋顶,都透着光。
    屋里物件很少,床边站了个又瘦又小的小姑娘。小姑娘衣服上全是补丁,手脚位置都短了一截。
    听到声音,小姑娘转头看了过来。
    小姑娘的皮肤被晒得很黑,嘴巴和脸颊两边还被晒得皲裂脱皮。
    她一张口,朝着苏窈就是一声“娘。”
    听到这声“娘”,苏窈就是听了三天,却还是免不了一哆嗦。
    实在不能怪她,在三天前她还是个还没谈过恋爱,从事教师职业一年的普通人一个,可忽然一睁眼,就成了两个孩子的娘,她怎么可能习惯得了!
    三天前,苏窈还是中学老师,意外发生车祸,以为自己死定了。结果一睁眼就是茅草屋顶,夯土屋子。身边躺着个嗷嗷待哺的小婴儿,还有一个趴在床头哭喊她“娘”小女孩。
    看到这些,她属实人傻了。
    懵了许久,一股子记忆涌进了脑海,才反应过来自己是穿越了,而不是被拐卖了。
    她穿到了一九七六年,成了下河大队里的一个叫李春华的小媳妇。
    李春华十七岁的时候,就被李家人以五十块聘礼钱,卖给了下河村大队一个叫夏老四的二流子做媳妇。
    现在二十三岁的李春华,比苏窈原来的年纪还小一岁,但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已婚妇女了。
    在李春华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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