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个人也去找过市检察署。
可是都没有得到什么‘好’的结果。
反倒是市局这边,虽然有点暧昧,却没有明确的参与其中。
所以刚才,金胜对市局很配合,对市检察署‘避而远之’。
在更深层次的原因中,金胜更多是考虑到了单位的职责属性。
治安局最多负责查、抓。
根本涉及不到当前案子的庭审相关。
可检察署却不一样,它的功能太多,包含了‘公诉’这一点。
金胜一旦提起‘监察’,对方分分钟能找个‘理由’,由自诉转变成公诉。
到时候怎么玩,还不是得看它眼色行事。
就像上次的‘救护车’案一样,金胜只能坐着看戏。
别忘了,检察署还有‘量刑建议权’这一点。
每个案件的刑罚,都规定了上限下限的。
就像‘故意毁坏财物’,最低的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一旦‘木已成舟’,金胜哭都没地方哭去。
至于你想上诉,更是想都别想。
因为这个权利,也在检察署手上。
你最多找他的上级部门提出‘抗诉’,可成功概率就相当‘感人’了。
金胜目前的选择,就是为了把‘主动权’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里。
一个牛逼的律师,是需要考虑所有‘因素’的。
这个才叫做‘专业’。
思考了一会儿后,金胜连忙发了个信息给周泽这个委托人。
把检察署的事情提了一下,让他千万别答应,全推给自己就行。
这是为了避免对方‘釜底抽薪’,直接绕过自己。
可金胜等了很久,都没见到回信。
干脆打了个电话过去,却提示关机。
那他应该是在回京都的飞机上。
也怪不得检察署会先打给自己了。
还好、还好
金胜把心放回肚子里后,继续工作了起来。
很快,窗户外面的天色开始变黑。
“咚咚”
这时候,房间门被敲响,让金胜从资料中回过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