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前,久远又不久远的数字,十五岁的赵城从家里逃到了龙城,身上带着的钱早就花光了,一直以偷东西捡东西活着,每天吃饱都是问题。
葱绿闷热又带着清爽的夏天,赵城饿晕在路边,被执行任务的江庭带了回去,带到了一个发霉潮湿的地下室。
尽管又小又黑,但还是打了个灯,并且林泽还用着一台电脑,今天的江庭回来很早,林泽看过去的时候,才发现江庭抱着一个孩子。
“这什么鬼?哪来的野狗。”林泽说着,眼里没有任何同情,江庭将赵城放下:“路边捡到的,晕过去了,看着应该是流浪的。”
“噢,这样,我马上联系医院,检查身体,器官可以的话卖了也是一大笔钱。”
林泽说着,江庭笑了笑:“你还真是一点人情味都不讲啊林泽。”
两年来,这句话林泽听了不少次,每每都觉得不解,什么是人情味,他对江庭有足够的羁绊和牵挂,这就够了。
“先看看吧,是不是个傻子再说,如果是个傻子,也不是不行。”
林泽知道,即使赵城不是个傻子,他也不会把赵城扔去医院挖空器官的,因为江庭一直都这样,善良与恶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