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原因还是学校的学生相比其他学校,都比较成熟,更在意自身。
你说如果一个本来有可能会干上省部级的人,因为毕业喝的烂醉如泥,在学校大呼小叫,岂不是自毁前途。
所以张梦瑶毕业当天,只在中午和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吃了散伙饭,便被沈从之接回了家。
张长青一直在家等着,看到女儿回来,笑道:
“晚上爸爸请你们出去吃,明天我们回都江市,先把你胳膊养好。”
伤筋动骨一百天,现在经过两个多月,张梦瑶的胳膊依然打着石膏。
沈从之本来准备去喜来顺,听到张长青的话也没意见,做父亲的心意嘛。
吃饭的地方很普通,张长青的身份也不允许他去那些奢侈饭店。
就选了一个老字号烤鸭店。
吃饭的时候,沈从之掏出一个盒子递给张梦瑶。
“毕业礼物,看看喜不喜欢。”
张梦瑶打开盒子,一脸欣喜,盒子里是一块女式腕表,价值二十多万的大牌子。
和沈从之没什么好客气的,只是看向张长青道:
“爸,我参加工作戴这种手表合适吗?”
张长青也看出手表价值不菲,同样也没和沈从之客气,男女朋友送些礼物很正常。
非要说贵重的话,谁让是沈从之送的呢。
“不要紧,不偷不抢的,还是参加工作前就有的,谁也不能说什么。”
张梦瑶其实也给沈从之准备了礼物,只是碍于父亲这几天一直在,她不好意思拿出来。
明天回都江市,就更没机会了。
趁着张长青上卫生间的功夫,张梦瑶低声道:
“从从,明天我走后,你打开房间床头柜,里面有我给你的毕业礼物。”
沈从之点点头,张梦瑶是很注重仪式感的女孩子。
看这样子,礼物还不能当着张长青的面送给自己,有些好奇到底是什么礼物呢?
吃完饭,把父女两人送回去,沈从之拐去了清茗茶室。
杨雪在他来京城后,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问他什么时候过来聚一下。
沈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