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重新过目一遍照片,抬手就写:你这些照片哪儿来的?
肖秉义不能告诉他真实情况,笔回:这些照片都在保密局档案里找到的。认识否?一个也行。
他递包烟过去,写道:
你慢慢看,慢慢回忆。只要认出一个,我负责替你申报立功。但是,不能无中生有。查出来,要加刑哦。
于得水看着照片点点头,写道:我知道。你替我买只烧鸡,带瓶酒?别人不行,你肯定行。对吧?
肖秉义点点头,扭身就走。找了监狱看守,说明情况,问他可不可以?
看守回答,没问题。他已判了,很快去服刑了。只要他不跑,不犯法,都可以。
肖秉义不仅买了只烧鸡,还买了干切牛肉。一瓶酒,外加两包烟。
他忆苦思甜,斯人当时的困境下,若不是他拉了一把,还不知现在如何呢?
吃水不忘开惊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现在落难了,理应拉他一把哦。
当然,他有一种直感:于得水肯定认出了哪一个,所以才提条件。
果然不错,当他将所有东西交给他时,于得水哽咽着,激动的写上:
这个女人,十年前很风光。在重庆时,我曾见她开着美式吉普,去训练班。
肖秉义看他所指照片,是横南镇杂货店倪大妈,写道:
老于,你看清楚了。你只在大街上看了一眼,怎么能肯定就是她呢?
于得水摇头,又写道:
不是在大街上,是在训练班。她开着车去训练班,给学员授课。挂的是上尉军衔,我当时是学员。算起来,她现在起码是中校。
肖秉义点点头,示意他再仔细看看。这里面的人,有没有在南京东区警署干过?
于得水接过肖秉义递来的烟,点着后,低头翻着照片。忽然拿起一张照片,写道:
这个人,好像面熟。肯定见过面,但不能肯定。
肖秉义扫一眼,正是陈明高照片。迅即心跳加速,写道:想想在哪儿见过?
他不能给他再提示了,生怕对方受自己的诱导,认错了人。
于得水连吸几口烟,闭上眼,长长的吐出一口白雾。然后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