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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势一散,却见数道刀光趁机攻入,已然将所有人包围!
    该怎么形容这个场面呢?
    狼入羊群。
    刀光闪烁,好像是逐电光而来,蹁跹似鸟,只剩下‘惊艳’两个字。
    是的,哪怕他是杀手,见过许许多多残忍的场面,已经习惯了血腥,然而在这一刻,在那些同伴的尸身飞洒出来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也不是恐怖,不是躲避,而是“惊艳”。
    当人第一次看着那些充斥着黑色,脏脏,无数血浆内脏飞溅的场景的时候,一般来说都会觉得刺激性很大,猎奇的新鲜感,有人很喜欢,有人很恐惧。
    但不管怎么说,见得多了之后,后面都会逐渐演化索然无味。
    哪怕是喜欢的,哪怕是对暴力展现出一种痴迷的人,单纯的血浆内脏脑满肠肥已经不再有意义。
    那么,一个血浆场景中怎么样才能表现出惊为天人的暴力美学呢?华丽的处决?令人震惊意想不到的击杀对手的方式?
    这个杀手原本不知道,但现在……他知道了。
    长刀穿过,锋刃相合,隐隐光破,斫龙寂虎。
    不过一个呼吸,巷子里便只剩下了一个活口,而且被一把生锈的长刀钉在了地上。
    正是刚刚那个第一个袭击李俊的那个,他的身手最好,哪怕被惊艳到了也依然躲开了相当多的攻击,所以活到了最后。
    “还活着吧?”那个黑衣男人如此说道,走了过来。
    “你是……高见?”杀手抬起头,没有恐惧,有的只是……钦佩。
    是啊,钦佩。
    杀人能杀到这个地步,真是,漂亮极了。
    这人的刀法,是怎么练的?
    他几境了?恐怕是能和那些将军媲美了吧?
    “是我。”高见走了过来,蹲在他面前,说道:“是谁给你们的胆子来搞刺杀的啊?知不知道背后是谁罩着的?”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动手吧。”杀手倒是很坦然的一闭眼。
    既然灾难和悲苦可以被习惯,那么死亡本身自然也可以被习惯,经历的生死关头太多,就不会太怕死了。
    高见也不多说什么,拔出刀来,一刀就砍掉了头。
    他没有折磨逼供的习惯,不说就不说,老子还懒得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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