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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在天鸿酒楼,叶风出手教训魔教弟子,凌云志也在场。
    当时三吱儿就已经察觉到了坐在角落中的凌云志。
    那时凌云志只是怀疑三吱儿察觉出了自己就是在武云城客栈要找逍遥剑宗麻烦的那个斗笠男。
    现在凌云志不怀疑了,从此刻三吱儿盯着自己那戏谑的眼神来看,这小家伙确实是认出了自己。
    其实对此凌云志并不觉得太奇怪。
    作为掌管天下情报的青云阁少阁主,凌云志的见识阅历可比普通的修士高太多了。
    他知道从白毛变成绿毛的灵獾有多可怕。
    灵獾并不是外貌协会的成员,它看一个人从来都不看对方的外貌,而是气息。
    就算易容术再厉害,可以改变一个人样貌,骨骼,身高,声音,气质等等,但是永远无法改变一个人的气息。
    灵獾对气息有着超强的感知力。
    就像是未来婆婆看儿媳妇,虽然一桌子上坐着十几个素未谋面的姑娘,但未来婆婆一眼就能从十几个姑娘中知道哪个才是自己的未来儿媳妇。
    看不顺眼,看着就烦,也是刻入婆媳血脉中的。
    叶风得知这里是青云阁的地盘,心想这不是巧了吗?
    刚想找青云阁帮忙搞情报,没想到现在已经站在了青云阁京城分阁中了。
    叶风笑道:“这位兄台,我观你玉树临风,潇洒不羁,你是青云阁的人吗?”
    凌云志虽然皮肤黑了一些,但却是一个英俊的精神小伙,身上有一股让叶风感觉很舒服的气质。
    这种很舒服的感觉,叶风在方同,奔雷,刘银水等人的身上也能感觉到。
    就像是绿头苍蝇嗅到的新鲜米田共的味道似得。
    凌云志呵呵一笑,道:“我将自己气质隐藏的这么深,没想到还是被叶少侠给发现了,呵呵呵!”
    叶风心想,这家伙和自己一样不要脸啊!
    随即,他一怔,道:“你……你认识我?”
    凌云志也意识到了自己说错了话。
    不过他脑子转的极快,道:“整个京城,不,整个人间谁不认识云海宗雷神少侠叶少侠啊,昨天你不还在旁边的九州堂花了一百五十万两买了三才和鸣玉嘛,我当时都瞧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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