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间,几人给这县令判了死刑。
灭魏后的清算里,第一名单里的所有人,都是要被拿出来杀鸡儆猴给百姓当例子的。
至于第二名单,则是收缴土地罢黜官位的一档,这些人不会在第一批死,但之后却会被盯死,但凡有一丁点违法之事都会被从严从重,直到彻底弄死。
这两种人要么品行极差留着是个祸害,要么有足够实力但没办法确定是否忠心。
哪怕他们会投降,也都属于不被放心的。
第三名单的,则是大部分墙头草。
他们不在乎朝廷是谁,他们只在乎自己利益,只在乎能否还是人上人。
对这种人,只要他们能识趣交出些土地、不干违法之事,并且送上投名状,便可保平安。
当然,官位什么的就别想了。
他们只会在秦国新扶植起来的力量的打压下不断没落。
或许他们会有醒悟而反抗的一天,但秦国也不怕他们反抗,只是需要留着他们度过最初的平稳时间而已;当他们反抗时,秦国培养起来的寒门和平民力量已经足够了,那时候这些人也会失去价值。
在这三个名单之外的,才是真正为秦国做过事能彻底吸纳、且品行也没什么大问题的人。
虽然他们也属于墙头草,只是很早就倒向了秦国;但他们毕竟可以算功臣一类,他们的子弟依旧可以为官,只是短时间不会身居高位。
嬴政没有杀功臣的习惯,秦国也没有。
当然,以前的那些秦王时代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