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中国历史上只能有一个人称得上是天命所归的话,那么我相信这个人一定是刘邦。”
“刘邦的创业经历伴随着太多的传说与奇迹,从斩蟒起义到亡秦灭楚,他只用了短短七年。”
“十年仗剑游历天下,十年乡间快活温存。”
“从隐匿莽山荡到最终击败强大的项羽,仅仅七年他便给百姓一个安定的天下。”
“不知暮年的刘邦站在旧时的街道会不会想到斗鸡走狗的自己?望向街口的方向能否看到与自己并肩的卢绾与纪信?”
“当然,这些我们并不得而知”
盘点就此结束。
刘邦是时锦初最感兴趣的历史人物之一,极具人格魅力与处之坦然的一切。
在时锦初从小系统性学看汉史以来,她从未认为刘邦是流氓,她始终认为刘邦是游侠。
古人跟现代人的认知是不一样的,刘邦不喜欢种地,在那个农耕文明时代不种地的农民就是混混流氓。
但是刘邦为人仗义,对沛县乡亲好,谁家有啥事儿他都会帮忙,所以他一个混混才能当亭长。
而一个人面对生死的态度,最能体现他的真实气度,天命在我,生死离别,何惧哉?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了一个故事,刘邦晚年病重,临死之前拒绝了吕后请来的良医,对话是这样的:
医曰:“病可治。”
于是高祖嫚骂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
真大丈夫。
真豪气。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