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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第三人称的视角。
    当记忆越来越清晰,不那么跳来跳去的时候,我就发现,从观众的角度来看,记忆里的人和事就显得颇为有趣。
    我明白写书不是一般人能写的,我曾经就写了五十万扑了街,扑了就罢了吧,有读者打赏了我五块钱,取不出来成了我一生的痛。
    痛!太痛了!
    在那个短视频还没有流行的年代,只有相貌没有文采的我,扑街得很惨。
    后来我发愤图强,渐渐积累了八辆宝马那么多的才华。
    等待着有一天,不鸣则已,一鸣吓人!
    奈何不知是编辑有眼疾还是啥的,总是看不懂我的才华从而拒绝了我那本,自认为略胜雪中与剑来的神作。
    唉,不怪编辑,编辑纵使是伯乐,他也只识得千里马。而我,至少是亿里马,跑起来高铁都看不到我屁股的那种。
    尽管心存疑虑,可我实在不愿浪费神仙人物送来的一亿年的记忆。
    作业不会写没关系,难道你还不会抄吗!我觉得定是神仙看中了我的文采,想让我物尽其才。
    唉!我就勉为其难的当一次江郎吧。这个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
    多么通用、多么好用的开头啊!
    好吧,萧鼎大大可能会微微一笑。
    刚学写小说时,我也是个萌新,想着模仿某个成名的大咖,获取一些写作经验。
    土豆那时候还是新起之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句振奋无数少年的话,还没有那么如雷贯耳。
    所以土豆不是我的第一选择。
    当时我所知名气大的就是金庸古龙这两位,模仿的时候二选一选错了,选了古龙。
    后面的事情大家应该能猜到。
    怎么说呢,我笔下的人物,每个人说话都像在装逼。
    ……
    神没有学到,学到了形,打螺丝的命。
    不过现在我有了神忆,神之记忆。
    如果不能一鸣吓人,我就去偷电瓶。打螺丝是不可能打螺丝的,一辈子都不可能去打的了,容易被人看出我的单身年份。
    记忆稍微有点乱,我们整理整理,从神仙变得无法无天之前,慢慢说起吧。
    一切,都源自于一场仙界和魔界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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