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他走的方向越来越破旧,两旁的人流量也越来越多,穿着也越来越普通。
王芷觉得这里应该就是锦城普通百姓生活的区域,因为他看到在路旁的阴影里有累了的人席地而坐,闭目打盹。
他也不感觉脏,很随意的找了个空位,也坐下休息。
四周的人看见他坐下,反而往外挪动位置,刻意与他拉开距离,只是也有人目光闪烁,落在他无意间露出的钱袋上。
就在他进入睡梦的时候,身边坐下一人休息,一只手从衣服下伸出,探向钱袋。
扒手是一个久远的职业,从来都有,而且从来都没有断绝过,一直在下九流里垫底,其技术也在日新月异。
这偷儿手一伸,几乎是一眨眼的时间,他就站了起来,脸上露出笑容。
下一刻他的脸色就变了,按照他的经验,这时手上应该拿着沉甸甸的钱袋,但是现在手上却是空空如也,显然是失手了。
他没有停下,继续前行,就像没有这件事情一样。
随后不时有人在他旁边坐下休息,然后又起身离开,无一不是空手而归。
然后这些人就消失了,看来都是有自知之明。
不过这也给了王芷一个教训,妘姝能在腰间悬挂荷包是因为她是贵族女子,活动范围内几乎不会出现小偷这种人,更多的是骗,自己却是主动跑到普通人的生活区域,还把钱袋装得满满的,那不是在驴前放青草吗。
如果他只在荷包里留了一些银角子,也许这样就不会那么吸引人。
再次行走在街道上,他发现自己的确受到的关注小了很多,不过街旁的各种饮食小吃,流行小玩意却是吸取了他的目光。
在街尾的书院前,他看到老胡父女两人,春花满眼羡慕的看着书院里读书的孩子,但是老胡却在催促她离开。
“走吧,春花,这里不是我们这些人能进的,你哥哥以前读书,只是笔墨纸砚的纸一年就要一两,再加上给老师交的束修,最低也要二两,还不用说吃穿和交游,穷人家养不起学子。”
“爹爹,我知道的,只是忍不住想多看看,就看看而已。”
“你这丫头,我还不知道吗?以前在家里就拿着你哥哥的书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