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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杰也确实有几把刷子,半年时间就把丁子营训练的形成了战斗力。
    而高杰之所以如此神速的能把一支纪律懒散的农民军训练成拥有战斗力的正规军,一方面是因为他本人擅长于带兵,另一方面则是朝廷给的粮饷足。
    李自成那边缺衣少粮,普通士兵为了存活不得不抢劫百姓,而且时常还要和官府摩擦,这样的军队能有战力才怪。
    戈壁滩一战,朝廷的军队损失惨重,高杰也没好到哪去,他麾下的丁字营三个都统全部阵亡,全军加起来已经不到800人。
    他本人更是在大战中身负重伤,险些身死。
    高杰如此卖力的和农民军作战,皆因为它是降将,若不表现的比其他人更卖力难有军功。
    回想起前天那场惨烈的战斗 高杰依旧心有余悸。
    这个时候,一个身着素衣的妇人走了进来。
    “夫君!”
    这妇人见高杰正在洗漱,立刻殷勤的走上来帮助他脱掉身上的铠甲,又贴心的用毛巾擦拭他身上的污渍。
    高杰看着眼前的妇人,心中得到了一丝慰藉。
    “夫人,抱歉,这一战我没能抓住李自成。”
    邢氏抬起头看着高杰,见对方脸上充满愧疚之意,轻声安慰:
    “没抓住就没抓住吧,将来总有机会抓他。”
    高杰恨声道:“本来我还指望抓住李自成,立下一个大功就能调到京城任职,这样夫人也不用跟着我在西北吃沙子,现在看来……”
    邢氏把手上的毛巾放到铜盆里洗了洗,用玉手一拧,铜盆里的水顿时变成了血红色,她将毛巾拧干,给高杰擦拭脸颊,随着毛巾不断在高杰脸上擦拭,一张俊秀的脸蛋逐渐浮现出来。
    高杰的长相很文雅,并不像那种打仗的粗人,他的皮肤很白,气质也很洒脱,一眼瞧过去就像富家的公子哥那样。
    邢氏当初冒着风险跟高杰通奸,也是看上了对方这副好皮囊。
    相较之下,李自成长得就有点不似“人类”,那家伙因为常年的风吹日晒,皮肤黝黑,个头也不高,脾气还很暴躁,张口闭口直娘贼。
    那个粗鲁的庄稼汉子哪有高杰这种小哥哥香?
    邢氏也是西北的大家闺秀,要不是因为家乡被农民军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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