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公示!
崇祯十多年前就试探过,可惜阻当时力太大未能施行。
十年过去了,大明皇帝崇祯带着他的想法卷土重来。
现在既无内忧,也无外患。
正是整顿吏治的好时候。
谢三宾作为崇祯忠实的拥簇,理应同意财产公式。
可他麾下还有一帮党羽。
他们大部分都是贪腐之徒。
让他们公示财产等于自投罗网。
这显然不行。
而谢三宾自己也会遇到同样的情况。
公示家产,他说不清楚巨额财富的来源。
下场会很惨。
不公示家产等于和崇祯作对。
下场同样很惨。
崇祯的目光在大殿内扫视一周后没有说话,看向司礼监掌印高时明。
高时明立刻站出来问到:“邱尚书,公示家产确实能最大程度的解决贪腐问题,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不同意公示的官员如何处置?总不能说他们有罪吧?”
邱瑜回答:“不同意的即刻免去官职,朝廷另派同意的官员去担任。”
高时明继续问:“旧官离任,新官未到期间由谁来治理地方?”
“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要求旧官必须在新官到任后方可交接离开;另一种是如果旧官擅自不辞而别,可以暂时让地方守军维持秩序。”
高时明又问:“谁来征收钱粮?总不能让那些当兵的去干这种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