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条是针对有灵性,可以沟通的鱼类的,但,海里不能生火啊,他不想吃生肉啊!
身为人类和海族的混血,从小在人类社会中长大的亚瑟,倒是听说过刺身之类的吃法,但刺身也不是给你条鱼,让你直接生啃的,好歹人家会扒皮,会切成片,摆出精致的造型。
在海底,不行!
宫中负责礼仪的老头说了,这么做是对朋友的不尊重。
我可去你的吧,你都要吃了人家了,还谈尊重?
尊重你别吃啊!
海底不是有海草么,吃去啊!
每次来海底的时候,不把自己吃的走不动道,亚瑟都不带来的。
来海底了也尽量的不活动,消耗的慢一点,等消耗的差不多了,再上去一趟,吃撑了再回来,如此往复……终有被发现的一天。
之所以一个人坐在石椅上发呆,还要从他偷溜出去,准备吃饱喝足之后再回来说起。
那天他溜到酒吧里喝酒,碰到了一个自称是蝙蝠侠的人。
好你个小子,就算你是米国首富,拥有一颗想要当超级英雄的梦,也不能随便的冒充别人吧?
你以为我不知道蝙蝠侠长什么样?
蝙蝠侠头上有两个尖耳朵,身后还有一个傻了吧唧的披风,都什么年代了,还玩以前的那一套,不知道穿披风致死率很高吗?
什么?你说你要请我喝酒?
早说啊,义父,你就是蝙蝠侠!真的蝙蝠侠来了我都不认!
喝的迷迷糊糊的亚瑟,根本就没听清蝙蝠侠说了什么,模糊间听到了什么“招揽”、“团队”之类的字眼。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亚瑟知道自己的本事,有一身蛮力,打架还行,让他西装打领,坐在办公室里批改文件,能要了他的命。
还要带领团队?
那更不行了,鱼他都管不好,还管人?
拒绝了蝙蝠侠之后,吃饱喝足的亚瑟回到了海里,刚一回到自己的宫殿,就被抓了一个现行。
身上的酒味虽然被海水稀释了不少,但亚特兰蒂斯人都是在海里讨生活的,在陆地上他们的鼻子不怎么行,可在海里,水流之处,他们的嗅觉比真正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