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戈登心里咯噔了一下,烟因为手上哆嗦的厉害,而掉在了地上。
“是我!”狂笑摸了摸头上的尖耳朵,叹了口气,“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来了?不,我偏要来!”
没有想过一次就能成功,但狂笑没想到失败的那么彻底,这让顺风顺水惯了的他,有些难以接受。
最无法接受的,就是几个拖后腿的“队友”!
虽然大家都心怀鬼胎,但至少大方向上是一致的,但坏就坏在心不齐上。
明明团结在一起,几乎可以做到任何的事,偏偏各有各的小动作。
虽说搞小动作是他先带起来的风气,但,我敢搞小动作,是因为我有备用的计划,以及备用计划的计划,你们呢,一个照面就被人干趴下了,死的不能再死,连时间线上都找不到你们的存在,你们的小动作都搞到哪里去了?
要是你们肯听我的话,乖乖的当我的罗宾犬,至于落得这样的下场?
假模假样为自己的“队友”掉了几滴眼泪,失败过一次的狂笑,决定亲自去找几个听话的队友,罗宾犬虽好,但都是一些幼崽,还需要培养,不如成熟的犬类好调教。
再凶的犬类,到了他手里,都会温顺的变成小绵羊,对外,则是凶猛的狼狗,让他咬哪里,就咬哪里!
戈登虽然不知道狂笑为什么会找自己,但也清楚,绝对不能落入狂笑的手中。
上一次黑暗骑士团几乎将世界上所有的超级英雄一网打尽,蝙蝠侠不知所踪,超人成了提供能量的蓄电池,他在昏迷之前,看到了狂笑的脸,扭曲的面容,渗血的牙缝,以及衣服上不知道是谁的碎肉,无不带给了他无与伦比的震惊。
他知道黑化的蝙蝠侠会很恐怖,但没想到会那么恐怖,恐怖到几乎完全丧失了人类的感情,嬉笑中带着对生命的漠视。
连已知的最强战力超人都不是狂笑的对手,戈登可不敢说自己一个人能摆平狂笑。
“你来的好像不是时候!”企图拖延时间的戈登,瞅了一眼依旧明亮的探照灯,强制让自己镇定下来。
从兜里掏出自己的烟,“嚓嚓”的打火声中,火苗并没有从火机上出现。
“你应该换一个防风的!”狂笑从兜里掏出了一个打火机,啪嗒一声,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