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井田归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于是领土们就强迫百姓们集体耕种井田。
大致上将一块井田分为九小块,周边八块为私田,最中间的则是公田,八家共耕公田,产出归贵族,私田自用。
优点是公田优先耕作,保障贵族税收,私田激励农户,维护了周王室的权威,但这只是有利于王室。
但集体劳役缺乏积极性,很多都是偷奸耍滑,久而久之,私田的百姓就从自己的收成拿出部分作为公田收入,公田就荒废了。
《诗经·齐风·甫田》叹‘无田甫田,维莠骄骄’,实质上就是奴隶经济。
到了春秋时期,管仲相地而衰征,废除井田制,按土地好坏征税,推动了齐国的崛起。”
“尚书大人,我们度支司说谁义仓吧,义仓是隋唐时期兴起,开皇五年,工部尚书长孙平奏请建立社仓,以备水旱凶饥出仓赈给,
然后又下令让各地百姓、军士,功课里社,共立义仓。社仓由朝廷掌控,义仓由当地人管理。
大致上就是各地根据收获粮食的情况,官府会劝百姓们拿出一定数量的票或粮食交到里社,每逢大灾,开仓放粮赈民。
优点是丰年储粮、荒年放赈,在大灾的时候有粮食用来救灾。
缺点也很明显,首先是官府劝百姓,不是强制性的,所以很多人不会交粮食,以至于在后期赈灾的时候会出很多的问题。
诸如打架、斗殴、抢夺,甚至因恨焚毁义仓,一个村子的百姓都反目成仇。
其次则是只适用于产粮区、粮食产量极高的地方,山区、边疆难推行。
最后就是容易被官府挪用,十不存一,其实大部分都是进了贪官的口袋之中。”
“金部司说说合会吧,合会又称之为摇会或标会,这是宋朝的一种方法。
大致是民间某一家遇到建房、婚丧或其他要务,而本人一时无力筹集款项,除了向别人借贷外,还可以用摇会的方式来筹集。
例如,需要十两银子的时候,发起人可以在会中发起,假设一会是二十人,那么每人是五钱银子,具体的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