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叫人救火?
黎姿的娘知道,根据火势和她叫人的速度,那是徒劳,而且她当时很慌,就担心会查到她头上,毕竟除了跑了的老爷和姨娘那些外,就她带着女儿幸免于难。
而且,她还跑回了宅子,不管是动机还是作案时间,当地警察肯定会怀疑她。
所以,她跑了。
毕竟,她还有一个女儿要养,她不能出事。
之后,或者说当晚,黎姿的娘就带着黎姿跑了。
去了哪里?
黎姿的娘被她爹看上之前是个戏子,所以不是个没心眼没见过世面的,她在别的地方有房产,用的是自己的本名,这点黎父是不知道的。
孤儿就想有个属于自己的家,所以,这处房产她任何人没说。
哪怕有好几次被黎父问起,黎母也只是说,是之前好友的,让她有空去照看一下。
这处地方离黎宅有好几条街,黎母又回的少,所以邻居这些也不怎么熟悉。
刚巧同年(1955年)开始了人口普查,黎姿被记在了黎母(贾静文)的名下。
毕竟这处房产是黎母进黎宅前购置的,为了不必要的麻烦,黎姿是以养女的形式进行的登记。
很多年后,当黎姿问起时,黎母才解释了当年的事。
贾静文不是傻的,她以个人名义存了不少钱,也在这处属于自己的房子里放了不少细软,这也让母女俩以后的生活有了保障。
黎姿就是在这座属于母女俩的房子里生活了将近十五年,从六岁开始的小学(五年)到初中(三年)再到高中(三年)毕业。
那年1969年,全国早在1965年就停止了高考,十七岁的黎姿面临的是下乡政策。
虽然避开了老三届(1966、1967、1968三届初、高中学生,因某种原因中断学业,在学校滞留了两年,不升学不毕业,最终在1968年夏季全部一次性被“毕业”。),但也处于下乡热潮初期不是。
不要以为你家就你一个或者你家好几个只用下一个,当时的政策是啥?
凡数没工作的毕业生都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