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坐在那,他的腰背都笔直的挺立成一条直线,不难看出良好的教养。
拉菲尔看过书,人族的地位高低其中一项判断要素就是头发的颜色,王族的头发都为纯金色,贵族则开始五花八门起来,地位越高,头发也就越接近金色。
而且攸伏说过自己的长相一看就是贵族,这奴隶长相又与自己有几分相似,身份一定不简单。
但他一定不是王族,王族的眼睛一定是蓝色,他的眼睛却是绿色的。
“没什么企图,只因为我心善。”拉菲尔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黑袍奴隶显然不信,也没人会相信一个刚刚差点取了自己性命的人的话,“你想要什么,我以后会报答你。”
“你现在就可以报答。”拉菲尔捻起自己的一缕头发,在指尖把玩,风情万种地看着他说,“以身相许怎么样?”
他实在貌美,就好像神话中蛊惑人心的美杜莎,危险又迷人。
黑袍奴隶不为所动,沉声道:“我要离开这里。”
拉菲尔可不会放他走,不论黑袍奴隶真正身份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光这个人他现在就有用处。
“你如果执意要走,那我就引爆你的奴隶印记。”拉菲尔的指尖对准了黑袍奴隶的胸口画了个圈,“杀了你。”
黑袍奴隶胸口的奴隶印记受到拉菲尔魔力的催动,禁锢心脏的藤蔓缓缓收紧。他脸色一变,捂着心脏跪了下去。
刚出狼窝,又入虎口。
黑袍奴隶满脸不甘地抬起头,青筋因为心脏受到的压迫全都显现出来,冷汗如雨般流下,他吃力道:“你…你想我怎样做?”
“很简单。”拉菲尔眯着眼睛笑了起来,“帮我分担一下领主的宠爱。”
黑袍奴隶难以置信地怒视他,“那你和那个下流城主有什么区别?!”
“区别大了。”拉菲尔放松地翘起二郎腿,用手撑着下巴倚靠在一边的桌子上,“领主年轻又英俊,又没有别的嗜好,不比那个老头好得多吗?”
拉菲尔又蛊惑道:“不需要很久,我就会清除你的奴隶印记放你回去。如果领主喜欢你,说不定会直接取消你的奴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