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系列精心的谋划和准备,杨坚的势力已经足够强大,他开始向皇位发起最后的冲击。公元581年,杨坚迫使北周静帝宇文阐禅位,正式称帝,建立隋朝,改元开皇。他以长安为都城,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四、治国方略
政治革新
隋朝建立后,杨坚深知政治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他推行了三省六部制,将中央政府的权力分为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尚书省负责执行政令,门下省负责审议政令,内史省负责起草政令。三省长官相互制衡,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同时,他还设立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别负责官员考核、户籍管理、礼仪祭祀、军事管理、司法审判和工程建设等各项具体政务,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在地方行政机构改革方面,杨坚废除了北周时期繁琐的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两级制。这一改革,精简了机构,减少了官员数量,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同时,他还通过科举制度选拔人才,打破了世家大族对官场的垄断,为国家选拔了一批有才能的官员。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得无数寒门子弟有了晋升的机会,激发了社会的活力,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经济改革
为了促进农业发展,杨坚实施了均田制。他将国家掌握的土地按照人口分配给农民,使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他还减轻了农民的赋税徭役,让百姓能够休养生息。在他的统治下,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粮食产量大幅提高,社会经济逐渐繁荣起来。
在商业方面,杨坚统一了货币和度量衡。他废除了北周时期的旧币,发行了五铢钱,使全国的货币得到了统一。这一举措,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加强了各地之间的经济联系。他还大力修建道路和运河,如着名的广通渠,连接了黄河和渭河,大大便利了物资的运输和流通。
法律修订
杨坚非常重视法律的修订。他组织大臣制定了《开皇律》,这部法律简化了法律条文,减轻了刑罚。它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罚,如车裂、枭首等,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道主义精神。《开皇律》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唐律以及后世法律的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