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百年稍有减弱。整整三百年,他变强了。剑达封王之境,本该意气风发,剑问天下。直上九天。
可他选择了剑佑北域,可能是因为他心中坚持的那份执念。亲情。从出生起,到懵懵懂懂,都没来的及有机会体会过真正血缘至亲,至情的他,早已从心底默默把项均视做了亲人。他需要,找寻一个答案的同时,也没有忘记北域。
这儿有多少个家?若是破了。该有多少人会成为跟他一样的人?
这些,通通是从小跟项均生活的那段日子里,项均亲口告诉,教授他的道理。
哪怕过了好几万年。白秋浓从十境封王之境,一路杀到十五境。从青涩稚嫩转为垂垂老矣,项均皆是避而不谈。
二者已记不得多少年未曾谋面。白秋浓跨过了那一步,达到了项均这一层次。项均看到,感受到,他做到了!在全力出手的抵挡下,依旧没有救下另外十二尊魔族强者。
原来认认真真仔细感受,体会过的东西。一旦用上心了,那就再也无法割舍。哪怕他强为魔族霸绝者之一,依旧长有一颗心。亲人?他又何尝不是如此。在那段日子里,美好又舍不得忘记。原来没有战火跟鲜血,满天哀嚎的日子,是那般温暖,让人沉沦。却又转瞬即逝。
否则早时相见,何需退让,逃避。岂会有后来剑绝天下,世人敬称的酒疯子,白秋浓。
“老东西。你先给我好好的待在葫芦里,你哪儿也跑不了。千年,万年,十万年。不管多久!我都一定会找寻到救活你的法子。”
紧抱着蕴剑酒葫芦,白秋浓用力过头的双手止不住地颤抖。老泪闪烁,缓缓流淌。
心里比这几句话都还要苦上几分。
寒书舒张了张嘴,唉。最终内心所有安慰的话语,皆是转为了一声叹息。这毕竟是他一生,自心底深处停滞不愈的疤,怎可会被三言两语轻描淡写的说散。
“老疯子,这块骨头怎么办?”
寒书舒把掌心之中的骨头递到白秋浓面前,出声问道。
白秋浓栓好腰上的酒葫芦。伸手招回五尺长剑,抓住那骨头,说道“这块骨头来历太过久远,老东西曾经告诉过我。这破骨头是从远古升仙时代遗落下,几百万年了,当时我还骂他把牛吹破天了。来历暂且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