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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转眼十年。
    周清风长成了少年,十八岁的他比大多数同龄人更高、更壮,臂膀青筋如铁线,双腿奔跑如风火。
    石平城中人都说:“城西的清小子,拉得快,顶得重,是个苦命也有出息的种。”
    他也曾以为——靠着车轮、靠着奔命,总有一天能攒够铜钱,换下一辆马车,不再自己拉,而是坐在车头,掌鞭驱马,风风光光。
    可现实从不讲理。
    这一年,北地大雪封山,粮路断绝,城中饥民蜂拥,盗贼四起。
    官府强征民夫,强索钱粮。
    他咬牙借债,替人送一车药材入山,不料被山贼围抢。
    他拼死逃出,回城后却因“货物未到”,反被货主关进牢中。
    三个月后,他从牢中出来,身如枯骨,连蹲下都要靠着墙。
    他站在城门口,看着街上那些坐马车的富人,看着那些衣袍笔挺、食不染尘的士人,心里忽然冒出个念头:
    “为什么我拉了一辈子车,却只换来一身烂骨?”
    “他们凭什么站在高处,而我要吃泥水?”
    这念头,就像夜雨渗入屋梁,头一次不显,第二次便湿透心骨。
    从那日起,他的眼神变了。
    ——不再忍。
    ——不再跪。
    起初,他只是做得“巧”一点。
    货主多给银子,他便多送一程;遇上孤客,他会拐个弯,多收两文。
    再后来,他遇上一单“大活”。
    那是一次城中密商委托,运送一批不明货物入西南山寨。
    雇主给的银子是他三年积蓄的总和。
    他没问货从哪来,只管照做。
    可送到半途,车上一角破裂,露出包裹严密的金珠、玉简,甚至还有一把血色飞剑!
    那一刻,他心动了。
    像是猛兽张口,咬住了他的理智。
    “若这批货被‘劫’了……那这些东西,就是我的了。”
    他咬了咬牙,半夜起身,点燃马车车厢,做出“遇贼焚毁”的假象。
    金珠藏身,飞剑带走,他躲入山中,投奔一支无名山匪。
    短短两年,他靠着强悍体力与狠辣手段,在山中杀出血路,成了三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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