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行,跟我来。”
把宁欢歌安顿在一间空闲的办公室,江流带着云慕来到走廊尽头,拐个弯就是一排十几间有些破旧的监室,生锈的合金ab门,水磨地面污渍斑斑,软包墙面上一块块深浅不一的色块,更分不清是血渍、汗渍、尿渍还是精斑,气味难闻。
听到走廊想起脚步,这个鬼天气貌似又来了新人,一道道拇指粗细的合金格栅门前站满了人,凶神恶煞,目光阴冷,笑里藏刀,应有尽有。
一眼所见,各种纹身或传统,或现代、或图腾、或神兽,铁画银钩,龙腾虎跃,眼花缭乱,烙印在他们裸露的颈间、上卷的袖口亦或已经分不清眉眼的脸上,诠释着他们不羁的灵魂和一种叫作你应该怕我的东西。
无论所刻如何狰狞、血腥、暴力甚至恐怖,这些在云慕看来都是个性的表达,与让人害怕没有半毛钱关系。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表达个性有无数种方法,何必要在自己身上动刀子,就像要证明爱一个人,就不一定非得彼此在隐私之处刻上姓名,以示只对彼此开放,万一哪天起了变化,连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
愚不可及,俗不可耐。
他忽然有些想念那个酒红发色的姑娘,那个将一片生机盎然的嫩绿小叶纹在修长大腿之上的女孩,媚而不俗,淡而有韵,只是点缀,绝不喧宾夺主。
赏心悦目。
江流瞥了眼他,注意到他脸上莫名浮现一抹笑意,心中更是笃定这小子是真的有备而来,一点不像第一次进局子的反应,挑了一间人最少的监室,习惯性说道:“我想你应该知道里面的规矩。”
想想又觉得实在是一句充满喜感的废话,不叫的狗才咬人,转而自嘲地看着监室里逐渐鼓噪起来的一帮人,好意提醒道:“你们都给我老实点,提醒你们,别惹他。”
天空一道闪电划过,透过悬窗将昏暗的监室照的一片雪亮,隆隆声中云慕摘下个人终端交给江流。
“照顾好宁欢歌,如果有陌生电话打进来,就说我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