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鹤龙做为执法人员,对自己被采取的措施毫无怨尤,只有深深的懊悔,儿子的死让他急火攻心,再次病倒入院,病房门口较之上次入院多了两名执械警察。
经过一系列流程和走访调查后,司法方面终于作出结案,判定贾伟涛之死为郭路误杀,因郭路在交通肇事案中已死,免于刑事追究,郭鹤龙做为监护人同时又是枪械责任人负主要责任,被开除公职,判有期徒刑两年。
执行中因郭鹤龙还在住院治病,且病情恶化发展为早期胃癌,需要长期治疗,准予监外执行。
两年后,郭鹤龙的病情得到了控制,已有好转,刑期也告结束,关于他的工作安置问题,镇机关有人出面打了招呼,安排郭鹤龙去镇中学做了一名门卫。
每天在儿子曾经上学的地方,免不了勾起回忆,看着那些熟悉的校服在大门出出进进,郭鹤龙心如刀绞。
他猜到这是镇机关里那人有意为之,就是要钝刀子割肉,天天折磨他;他也知道那人就是已成为镇机关招待所所长的贾福全,即贾伟涛的爸爸;但他更不能原谅的是自己犯下的错误,所以甘心接收惩罚。
就这样,郭鹤龙每天心里淌血地站在学校门口,提醒孩子们注意安全,给接孩子的家长们疏通道路,打扫大门口的环境卫生。看着那些熟悉的人开始还叫“郭所长”,后来叫“老郭”,再到后来视若无睹。
坚持了一年,始终不能把心理负担放下,还愈来愈严重,他认输了,辞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