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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只好加入了一个三人队伍。  “好,现在,我准备了二十五个小纸条每张纸条上写有试炼的地点。现在,每个小队派上一个队员上来抽签,抽中哪个就去哪个地方试炼。”
    赫瓦多大魔导师说完后,试炼生们都派出自己队伍中的一个队员上去抽签。  文森他们的小队派出了一个高大的男孩上前抽签。抽完之后,他对自己的队友说试炼的地点是“幻兽森林”。  抽完签后,他们互相认识了一下。那个高大的男孩名字叫做菲斯特,学习的是火系魔法。他是一个骑士家族的儿子。据他说为什么学习魔法是因为,骑士的最大克星就是风系魔法师,骑士们对飞行的风系魔法师可以说是束手无策。如果学习了火系魔法,那么当他遇到风系魔法师时可以用火系魔法来还击。还有一男一女,那个女孩叫做尼娜,学习的是水系魔法,因为他不喜欢打打杀杀的,因此她学习的是没有攻击力的水系魔法。而那个叫杰里米的男孩是一个风系魔法师,另外他也是一个射手,不过他不喜欢射箭,但是他的家族是一个射手家族,因此不得不学习射箭。  当他们询问文森擅长什么魔法时,他的回答令他们大吃一惊,没有想到文森竟然一种魔法都不会使用,却记住了几乎所有魔法咒语,对此他们也觉得不可思议。杰里米不相信,给他出了几道魔法咒语的题目,没有想到都能对答如流,被三人成为“移动图书馆”。而且对于处理分析某些事情方面,又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而这一见解推断能力,也令他们三人佩服。文森对这外号并不觉得不好,相反他觉得符合实际。  最后商量谁当队长时候,大家商议,一致决定让具有领导才能的文森当队长,其他三个队员表示赞成。为此,文森还推脱了一下,理由是自己不会魔法,按照实力来说自己不适合。最后是菲斯特解释说,实力不重要,重要的是领导才能。再说了,如今那些出谋划策的人不少不会武技也不会魔法,但是就凭他的几句话,几句领导才能,能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因此,文森成为这四人小队的队长。  既然抽了签,也分配好了队长。接下来就是休息等待明天的试练了。魔法协会为这些试练生们提供了自助式的食堂供他们随意品尝,而且提供了房间供他们休息。反正魔法协会非常大,相对的供人休息房间有很多,不怕没有试练生没有休息的地方。  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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