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第二条罪名杀人……罪过可就重大发了!
说实话,当我听到第二条罪名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下意识的就认定了是假的。
我怎么会成了杀人犯!?
警察告诉我说,欣欣足浴店二楼发生一起凶杀案,死者是一名剃着寸头的小青年,被人用凶器割断喉咙部位的气管和动脉,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作案的凶器是一枚刀片,上面有我的指纹。
除此以外,现场还提速到多枚完整的脚印。
刚才进审讯室之前,已经有相关工作人员来拓印过我的脚印了。
经过技术比对和分析,跟凶案现场留下的脚印完全一致。
对于警察的描述,我自然是矢口否认,强调自己只打人并没有伤人,更没有杀人。
负责主审我的警察是刑警队的大队长,姓郝单名一个亮字。
只见郝亮皱眉看着我,沉声喝问道:“你以为你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就可以蒙混过关了?我告诉你不可能!”
“根据我们手里现有的证据,哪怕你不开口交代,也一样可以做到零口供定罪!”
“你要是不想活命了,尽管咬牙硬扛着别开口!”
杀人偿命这四个字,适用于所有的普通老百姓。
一般人要是摊上这种案子,基本上九成九得替真凶背黑锅了。
但我不一样,我是一名老千。
老千,善于替他人算死局,为自己谋生路!
我很清楚,现阶段所有的证据都是不利于自己的,认罪与否……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
眼下若是想自救,想逆风翻盘的话,就只有尽可能的先拖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