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起进了包厢,这次再出来已经是深夜了。
史密斯是谢隋前世的朋友,这一世提前联系他,这家伙就是个工作狂,人很有原则,能处。
谢隋想要的是把君氏集团打包卖给他,换取现金流,他现在没有精力,也没有人手来管理这么多的公司,再说了,几个地方来回的跑,更加没时间陪老婆孩子了。
这和谢隋想要的不一样了,怎么还是和前世一样的日子了呢?
整天处理不完的事儿,应酬不断,累的跟狗似得。
所以他果断把君氏给卖掉了,正好史密斯有心进军亚洲,澳城是一个据点,以此为跳板,还能进军港城,内地,史密斯的野心被谢隋提前勾起来了。
前世,十年之后,史密斯才进军内地,那时候已经错过了黄金投资时期,史密斯每次都觉得遗憾。
因为他不止一次这么说,谢隋就记在心里,这一世一忽悠,史密斯真的过来了。
谢隋只赚了百分之十把君氏集团给卖了,虽然不多,但是也有几个亿,对寻常人来讲已经是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了。
说定了具体细节,三天之后,两人愉快地达成协议。
谢隋作为集团董事长第一次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们都很意外,这次是什么事儿?
这个谢董事长,收购了集团,也不查账,对集团的业务也不插手,让人摸不准他的心思。
这次股东大会,看来要动手了。
众股东们交头接耳,猜测着谢隋的心思,谢隋和史密斯一起进来,按按手道:“今日找大家来,就是宣布一件事儿。
这位是米国来的史密斯先生,我的股份全部卖给他了, 也就是说以后他是你们的新老板,大家欢迎。”
谢隋鼓掌,却没有人附和,太突然了,不带这么玩儿的。
你费尽心机集中股份 ,还没焐热呢, 直接卖了,就没见过这样婶儿的。
史密斯看了看众人,他可不是谢隋,光杆司令就来了,身后跟着一行精英范十足的年轻人,一水儿的西装革履,眼神傲慢。
“大家好,我们史密斯家族涉及诸多行业,加入我们史密斯家族,只会让大家赚更多的钱,有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