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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当年跟那些混混搏斗留下的。”萧槿捉着她的手指向小腹右侧的伤疤,“也是捅得最深的一刀。”
    那年他十二岁。
    七岁那年亲眼见到母亲被害死,他一个人逃出偏远的大山,因为模样好被一马戏团捡到。
    刚开始跟着师父卖艺,走南闯北一直到京市。
    后来马戏团解散,他就流浪无所依。
    凭着自己的机灵,躲过人贩子的拐骗,他跟在一个老流浪汉身边,白天乞讨,晚上捡些瓶子、纸壳回家。
    他觉得那时的自己还是幸福的,至少比住在桥洞底下连个遮身之所都没有的人幸福。
    十二岁那年的生日当天,他和往常一样在夜市摊捡瓶子。
    却因为不小心撞到一个浑身酒气的青年,而被逼着下跪道歉。
    他忍了,也道歉了,依然没被放过。
    那群混混觉得他就是街边的流浪狗,可以随意欺负,大概也没想到他会反抗。
    他被捅了三刀,但他也咬掉了那个混混的耳朵。
    也是那时候,看上他狠劲的萧仁出手相救,将他带在身边教导。
    萧仁给了他两个选择。
    萧槿永远不会忘记那个男人如同看蝼蚁一般看着自己时所说的话,他说:“当一条狗还是做一把刀,由你自己选。”
    他又带着她指向胸口的伤,那是中弹留下的,这一枪差一点就打中心脏。
    也是这一枪,让他在床上躺了半年。
    被他从枪林弹雨中救出来的江浩,也差不多送了半条命。
    萧仁交给他的任务,是去金三角杀一个毒枭。
    几年蛰伏,他才完成任务,也在那里建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支势力。
    在那里,他进过斗兽场,就是那种人跟野兽搏斗的地下斗场。
    至今他手臂和肩头还有跟狂狮搏斗留下的痕迹。
    金三角是个危险的地方,他却很喜欢,因为那里凭实力说话。
    回忆起从前往事,萧槿眼中似有感慨。
    那些凶险万分的搏杀被一笔带过,他云淡风轻的样子,好像自己并不是经历过那些艰险的主人公。
    明姝抱他越发紧,因布满心疼而苍白的小脸,贴在他温热的胸膛上。
    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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