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看到王老师出丑,他很开心。
“我其实有个天赋,叫过目不忘。”
台上的丁凌在说话:
‘不管什么书,我看过一遍,就能倒背如流。所以学习对我来说,很简单。我只需要多看看书就行。比如,一些课外书,我看过后,就能记住那些题,不需要再刷,同学们需要刷题、解题、背各种公式、知识点,耗费的时间很大,我则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所以我有大量的空闲时间用来发展其他业余爱好。
我的爱好有很多。在天赋支持下,都能很快精进。
就像是写作。
我多看些书,就能融会贯通,而且写作思路不断,能一气呵成。
往往几个小时,就能写上几万字。当然,是用的电脑键盘敲出来的……’
丁凌侃侃而谈。
台下的同学们都听懵了。
袁华:我是谁,我在哪?
夏洛:这家伙真特么不是人啊!
张扬:果然,人跟人的差距,有时候真的比人跟豿都大。抱紧丁凌大腿,我辈义不容辞!!
孟特:这就是大帅哥的魅力吗?爱了爱了!
秋雅:好强啊。难怪他这么有才,原来是天赋异禀。学不来,这完全学不来啊。不过跟他做朋友完全没问题,就是不知道他接不接受我这样的朋友?我要怎么样跟他做朋友?主动说?这样会不会显得不矜持?但不主动,这家伙入学以来,从来没有跟我主动搭过话,我不主动怎么行呢?但要怎么主动才会显得淑女、文静?
秋雅陷入了沉思,一双妙目,一眨不眨的看着丁凌,满眼崇拜。
袁华见此,心中愈发酸涩、颓败。他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丁凌的阴影下,一辈子怕是都难以翻身了!!
其他同学都是双目放光的看着丁凌:‘这就是真强者啊,真老天爷喂饭吃啊!’
谁能想到丁凌竟然拥有过目不忘的天赋呢?
虽然有人怀疑,但没人会真的去质问。
毕竟丁凌几次月考。
都是全校第一。
而且是断层第一。
成绩好的吓死人。
人家还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