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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胄感叹了一句,然后继续施粥。
    即便不能起到之前想要的效果,陛下安排的事情他也得认真完成。
    百姓们井然有序地排着队领粥。
    只不过因为来福酒楼那边有秦煜施粥,所以这边的人并不是很多。
    而且相比较而言,秦煜那边的粥要浓稠得多,不仅有粥,还有大馒头,除此之外,还有小菜。
    为了百姓们能吃上肉,秦煜直接买了好几头猪,杀了之后,用大铁锅做成了卤味。
    猪血也直接做成了血豆腐。
    来领粥的人不仅每人有两个馒头,一碗粥,还有一份菜。
    不说冬天,很多百姓一年四季也吃不上一回肉。
    家里有猎户的还能吃点野味。
    寻常人家,根本就吃不起。
    当然这肉并不是猪肉,而是指羊肉,毕竟猪肉又骚又臭,即便是普通人家也不怎么吃。
    所以在大唐的肉的定义里,羊肉才算是肉。
    但秦煜来大唐之后,教授了厨子很多做猪肉的方法,并且还将猪的阉割之法,教授给了养猪的人。
    时间一长,大家发现,猪肉竟然不骚不臭了。
    而卤味更是一绝。
    其他人虽然做不出来秦煜酒楼里的那种味道,但也能照猫画虎,弄得比以前好吃了很多。
    猪肉见见的被大众接受。
    而来福酒楼的饭菜,更是被长安城内的众人追捧着。
    百姓们没想到来领粥,还能吃到来福酒楼的招牌菜之一。
    看着碗中的饭菜。
    百姓们一边吃,一边流泪,嘴里还嘟囔着感谢秦煜的话。
    李世民下朝之后来听书,远远的就看到来福酒楼门口排着尝尝的队伍,围堵着不少人,顿时心生疑惑。
    “这是怎么回事?”
    “父皇您别着急,儿臣现在就去看看!”
    这一幕,李恪和李泰同样也很好奇,连忙出声说道,尤其是李泰,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冲了过去。
    一方面是他的确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闻到了空气中的肉香味。
    还是他特别喜欢的卤肉的味道。
    马车上的李世民,见李泰如此积极,不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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